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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領遺失物(拖鞋)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聯絡人:王郁瑄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本公所於115年8月1日(六)拾獲拖鞋一雙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30日內(至115年9月3日止)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公所政風室認領,逾期按桃園市蘆竹區公所受理拾得遺失物品處理須知為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