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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 發布單位:人事室
  • 徵才機關: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系:綜合行政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國道1號高速公路南崁交流道附近)
  • 工作地點:桃園市蘆竹區
  • 有效日期起:113-06-20
  • 有效日期迄:113-06-28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具備文書處理能力。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
    3. 近三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列乙等。
    4.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 工作項目:

    1、整體資訊系統之規劃與推動、電腦網路、資訊安全及電腦機房設施管理維護等業務。

    2、公所字幕機及電視牆管理維護。

    3、廳舍維護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人:羅予妦
  • 聯絡資訊:

    聯絡電話:03-3520000轉314人事室羅小姐

詳細內容


(一)繳驗表件:

1、公務人員簡歷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照片需清晰)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5、最近一筆派令(若有曾申請留職停薪或中斷年資者,另檢附相關派令)。

6、歷年銓審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退伍令。

9、其他:如採購證照、英檢及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以上無者免附)。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行採線上徵才作業,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機關調閱。

2、請將上列(一)繳驗表件上傳,上傳資料請再次確認是否已包含所有需上傳之證件資料,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若您有多個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所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自行切結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3、以上先就書面資料審查,應徵資料未填寫或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不符合資格者,不予通知。

(三)本案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業務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 面試結果公告:請自行參閱本所官網「最新消息」( http://www.luzhu.tycg.gov.tw/),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3-3520000轉314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