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洗錢防制法修正案重點--一、增訂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號)罪(第15條之1)。二、明定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第15條之2)。三、增訂法人罰金刑以及收集帳戶罪之域外效力(第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