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設籍本市之孕產婦,或配偶設籍本市之非本國籍孕產婦。孕婦須為懷孕中,且已領有孕婦健康手冊;產婦則為113年1月1日(含當日)後生產之產婦均可申請。(二)補助內容每趟次最高補助250元,總補助金額9,000元(三)申辦方式:113年3月8日起,至桃園育兒資源網進行線上申請,無須臨櫃申辦,省時又方便。(四)聯絡資訊: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03)3322101分機5909、5910
(一)補助對象
(二)補助內容
(三)申辦方式:113年3月8日起,至桃園育兒資源網進行線上申請,無須臨櫃申辦,省時又方便。
(四)聯絡資訊: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03)3322101分機5909、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