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體檢注意事項:
一、請配合本所排定日期間,體檢當日不必空腹,請於體檢時間前15分鐘報到,於報到處領取黃色「電話貼紙」及「役男身心狀況評
量」等填寫;並務必攜帶下列物品:
(一)徵兵檢查通知書正本及健康狀況調查表
(二)身分證 + 健保卡
(三)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照片1張(背面書寫蘆竹區及姓名)
(四)原子筆
二、為加速體檢流程,若曾患有傷病者請備妥診斷證明書與相關病歷於體檢時供醫師參考(※不可印有兵役或訴訟無效字樣※)。
三、如有近視者檢查當日請配戴一般眼鏡方便受檢,如有配戴塑型片請提前一週停戴。
四、倘領有6個月以上效期身心障礙證明、健保署開立之重大傷病證明或全國醫療卡者,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免參加役男體檢,請先電洽本所承辦人鄭小姐
(03-3520000分機345)。
五、承辦役男醫療院所平日有民眾看診,且體檢除抽血、量身高、體重、X光、心電圖、測視力、足弓等外,尚集合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精神科、牙
科等專科醫師,故不可能天天辦體檢役男體檢,如無法配合時,建議申請外縣市醫院代檢。
六、外地就業或就學者,各縣市代檢醫院名額有限,請儘速內政部役政司網站申請外縣市代檢。如當月份無名額,可報下月份名額;
網址:(https://dca.moi.gov.tw/),避免舟車勞頓,並請來電告知。
申請外縣市代檢,請帶:
(一)徵兵檢查通知書正本(不可傳真影印或用LINE)
(二)身分證+健保卡
(三)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照片1 張(背面書寫桃園市蘆竹區及姓名)
(四)原子筆
※應接受徵兵檢查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如期受檢時,應由役男或有行為能力之家屬於徵兵檢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申請延期檢查:
- 患病不堪行動者。
- 參加升學考試,已獲錄取者。
- 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 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 已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出境,期限尚未屆滿者。
- 其他因不可抗力事由,而無法受檢者。
※無故不到檢或詐偽裝病影響檢查結果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