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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14/08/06
[機關代碼]3.80.56
[機關名稱]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單位名稱]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
南崁路150號[聯絡人] 採購-蕭豪敬;規範-張育仁[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601
[傳真號碼] (03)3528017
[電子郵件信箱]10005479@mail.tycg.gov.tw
[標案案號]114-515
[標案名稱]蘆竹區115-118年度全區公有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75,365,943元[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有無已簽准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 無
[無簽准預期使用情形及效益目標之理由]依政府採購法第99條規定辦理之招標案件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0元[預算金額為0理由]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本契約屆止時,機關尚未及與新營運廠商簽約,機關得與原營運廠商以原契約價金及條件續約以辦理本案停車場經營事宜,後續增購期間以一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4/08/06[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未訂底價依據] 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系統使用費] 20元[文件代收費] 10元[總計] 230元[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桃園市市庫存款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9/09 08:30[開標時間] 114/09/09 09:30[開標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第二會議室[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履約期限長,為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14年7月25日桃交停字第1140057352號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否訂定前置規劃作業手冊及契約要項,且本案依該手冊及契約要項辦理] 是
[機關是否參酌「公共建設促參預評估機制」辦理預審] 是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是
[政風人員有無擔任委員] 否
[政風人員有無列席會議] 否
[主計人員有無擔任委員] 否
[主計人員有無列席會議]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採購監辦] 依政府採購法第12條規定,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採收取權利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具公司登記
- 具商業登記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停車場經營業G202010。有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不得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1.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 ://www.geps.gov.tw/) 2.[保證金]: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新臺幣700萬元整。 3.其他: (1).本案採準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經機關首長核定後,議價。不議訂價格改議訂其他內容。 (2).廠商遞送招標文件時,併送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含電子檔光碟1份)。 (3).評選會議日期於資格標審查後當場宣佈,評選簡報順序即依廠商投遞標案之先後順序。 (4).未得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除本公所留存1份外,於決標公告後30日內前來本公所領回,本公所不負保管責任,逾期視同廢棄物處理。 (5).倘因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本案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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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4/08/05 13:54[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開標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否
[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人數]電腦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人
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人
自行遴選,非專家學者資料庫人
[機關評選委員人數]非招標機關人
招標機關人
[評選委員總額]人
[工作小組成員][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否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