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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蘆竹區羊稠森林步道觀景平台護欄及扶手財物採購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聯絡人:蕭豪敬
  • 聯絡人電話:03-3520000#223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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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15/08/31
[機關代碼]3.80.56
[機關名稱]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聯絡人] 採購 蕭豪敬;規範 黃聖倫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408
[傳真號碼] (03)3528017
[電子郵件信箱]10005479@mail.tycg.gov.tw
[標案案號]115-514
[標案名稱]115年蘆竹區羊稠森林步道觀景平台護欄及扶手財物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21 -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 353,556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3,55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3.80.30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補助金額] 353,556元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5/08/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含資通系統]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桃園市市庫存款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09 08:30
[開標時間] 115/09/09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前將採購標的履約完畢。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法得以承做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 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或其他合法立案廠商之登記、證明文件。廠商所營事業(或章程業務項目)須與採購標的相關(如五金批發業、金屬製品製造業、製造業等)。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 ://www.geps.gov.tw/) 2.[保證金]: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無。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萬元整。 3.其他: (1).本案採總價最低標決標。 (2).開標當日,最低標廠商,經機關唱名3次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議)價權益,由出席次低標廠商依序減(議)價。 (3).倘因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本案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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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5/08/28 14:4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