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得以親自到場、電話、書面等方式提出檢舉。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桃園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3-3322783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政風室服務專線:03-2220646
相關法規:
行政程序法第173條
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一、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二、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三、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