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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視障者急難救助金辦法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視障者急難救助金辦法

為照顧社會上經濟弱勢且發生緊急危難之視障朋友,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特設置『視障者急難救助基金』。由本會社工人員甄審亟需幫忙之視障朋友,確有緊急抒困之需求者,每名五千元﹐每年五十名。若因特殊個案需要﹐致原急難救助金額不敷分配,或急難救助金額尚無法緊急抒困,亦可經由審核後酌予增加,本會保有審核撥款之權利。

一、申請資格:
(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須有視覺障礙或合併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者), 並經政府核為低收入者。
(二)非營利組織社工相關專業人員(含本會社工相關專業人員)轉介推薦者及本會捐款會員推薦者。
(三)未曾申請本案者為優先。
二、申請手續(下述文件恕不退還,請見諒!)
(一)填寫申請表乙份。
(二)附註証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乙份、事實證明文件一份
三、詳細資訊詳見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網站:https://www.tfb.org.tw/news/news_990707.html
四、申請書及有關證件證明請寄: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電話:(02)2361-6663轉8903 承辦人周小姐
傳真:(02)2375-3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