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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颱風帶來之風雨對部分地區造成災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提醒民眾需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損失,以維護自身權益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聯絡人:蔡瓊媺
  • 聯絡人電話:3520000#221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