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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農業部業於112年12月1日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第6項、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適用之天氣參數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12月4日府農務字第1120339225號函辦理。
二、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