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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9月27日公告本市楊梅區、蘆竹區及平鎮區為辦理大豆111年梅花颱風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公文1份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9月29日府農務字第1110275267號函辦理。
二、上揭公告地區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如有受災,可依「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要點」規定,於本會公告之翌日起15日內,檢具相關文件申貸復耕、復建所需資金,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85%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