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維護農地有限資源、調整農作產業結構及促進友善環境耕作,確保農業永續經營,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持續配合農糧署辦理113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全國統一申報期自113年1月2日至2月2日止,詳情請參閱日程表及注意事項。
另須注意如下事項:
(一) 休耕期至少4個月,限同一年度內,且維持需復耕及每年僅得辦理1次。
(二) 作物種植期亦需4個月以上,期間可為跨年度(如高粱、蕎麥、仙草等)。
請農民朋友務必於規定申報期間辦理申報,以利農政相關單位依循辦理勘查及獎勵金撥付作業,維護農民自身權益,獎勵金額度及獎勵作物項目可至農糧署網站「綠色環境給付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