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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申請須具備文件:

1. 申請書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或 戶口名簿影本)印章

3. 若非所有權人需填寫委任同意書

4. 土地登記簿謄本 需最近一個月內正本 (可在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申請第一類 或 第三類 謄本)

5. 地籍圖 需最近一個月內正(影)本 (可在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圖)

6. 使用分區證明正(影本) 申請土地屬都市計畫 農業區 保護區者 需附使用分區 (可在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申請)

申請注意事項 第一筆500元 每增加一筆加300元 持分土地收費標準已申請之共有人人數數計算
(''申請''作業時間8:00-15:30分) (2020/7/8日起 繳費需至 農會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