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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申辦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幼兒,其雙親雙方或監護人,得擇一請領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
一、育兒津貼:生理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九月一日前學齡未滿5之我國籍幼兒。
二、就學補助:學齡滿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我國籍幼兒。

生理年齡滿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雙親雙方或監護人,不得領取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
一、滿2歲當月已領取衛生福利部發放之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或該部發放之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補助。
二、就讀平價教保服務機構。(包括寒假及暑假期間)
三、2歲至未滿5歲幼兒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應備文件-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一、 申請表(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二、 幼兒及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三、 幼兒或申請人(父母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四、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2或第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五、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申請地點-向幼兒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

線上申請- https://e-service.k12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