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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宣導--遏止人頭帳戶亂象,阻斷詐騙源頭 立法院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案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本次洗錢防制法修正案重點--
一、增訂無正當理由收集帳戶(號)罪(第15條之1)。
二、明定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第15條之2)。
三、增訂法人罰金刑以及收集帳戶罪之域外效力(第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