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應備文件: (一)申請人印章。 (二)申請人身份證正本面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三)土地登記謄本(最近一個月內)。 (四)地籍圖(最近一個月內)。 (五)申請書。 (六)使用經營計畫書。 (七)申請設施配置圖。 (八)切結書。 (九)都市計畫內(檢附分區證明)。 (十)土地使用同意書(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免附) 若仍需詳細說明請洽蘆竹區公所電話 03 3520000 分機139,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