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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在收到徵集令後延期徵集入營之相關條件為何?

  • 發布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應徵役男在收到徵集令後、徵集入營前,合於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所列事由者(共計18款事由如左列)
一、已屆役齡之兄弟,除身心障礙、痼疾者外,均已在服義務役兵役現役者。
二、本人因病或受傷不堪軍事訓練操作者。
三、配偶分娩或在一個月內分娩者。
四、直系血親或配偶病危或重病住院或死亡者。
五、遭受不可抗力之事由,非本人不能處理者。
六、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七、因最重本刑非屬有期徒刑以上之犯罪嫌疑在羈押中者。
八、服役之兄弟姊妹一人以上因作戰陣亡或因公殞命者。
九、二十歲以前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之年學生,須參加專科以上學校或軍警學 校入學考試者。年逾二十歲已取得當年招生准考證或報名繳費證明者,亦同。
十、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生,當畢業之年或已取得當年大學以上學校招生准考證,須報考大學以上學校或軍警學校者。
十一、在入營日前或後一個月內結婚者。
十二、正在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主辦或委辦為期一年以內之訓練班受訓中者。
十三、經報考當年國軍各常(預)備軍(士)官班、志願士兵或相當班隊者,或已考取等待註冊、報到入學(營)者。
十四、正在近海漁船作業中者。
十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休學期間,欲提前復學或休學期滿,適逢寒暑假等待註冊者。
十六、參加全國以上運動會比賽者。
十七、正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就讀者。
十八、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在學役男,須參加實習課程、暑修、短期出境者。
十九、錄取政府機關舉辦之公務人員考試或公營事業機構新進正式職員甄試即將接受教育訓練或實務訓練等訓練課程者。

如符合以上事由,得由本人或其有行為能力之家屬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區公所申請,轉市政府核准延期徵集入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