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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 發布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一、服務對象:
(一)凡設籍本市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同戶籍(且須為同戶號)之家屬一人得申請乙張。
(二)領有身障專用號牌者不可申辦,與身障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僅能擇一領取。
二、應備文件:
(一) 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二) 駕駛執照影本。 (公司車、租賃車不可申請)。
(三) 汽車行車執照影本。(行照駕照如為不同一人,必須與身障者為同一戶號之親屬關係 ,身障證明者可同址分戶)。
(四) 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之家屬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五)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申請委託書。
(六)舊停車證(非第一次申辦者,需將舊證繳回),如遺失需填切結書。
※凡設籍桃園市之身心障礙者,持有本府核發之貼有雷射標籤的停車證,在本市公有路邊停車格停放車輛可享有前4小時計費為0 之優惠(優惠時數視路段而定),可免去銷單之勞。
※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識別證除可至各區公所申請,至市政府臨櫃申請、郵寄申請、線上申辦、還可至超商i-bone申辦。